1、不依法辦理養犬登記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處每只一千元罰款;逾期未改正的,沒收犬只。
2、違法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自行處置,處每只一千元罰款;逾期仍未處置的,處每只五千元罰款,并沒收犬只。
3、攜犬出戶不束犬繩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,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。
4、犬吠擾民不及時制止的,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5、不及時清除犬糞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。
1、不依法辦理養犬登記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處每只一千元罰款;逾期未改正的,沒收犬只。
2、違法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自行處置,處每只一千元罰款;逾期仍未處置的,處每只五千元罰款,并沒收犬只。
3、攜犬出戶不束犬繩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,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。
4、犬吠擾民不及時制止的,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5、不及時清除犬糞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。